当今,美学告别纯理论的圈子,走进生活已成为不可阻挡的潮流。让美学真正走向生活,美育是其中必不可少的一环。立足大众生活实践,重视并发展美育,提升人的审美素养,可以在潜移默化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进而从整体上提高全民文化素养、文明程度。
美育与时代特征相吻合
自19世纪末20世纪初美学进入我国之后,涌现出了王国维、蔡元培、朱光潜、宗白华等一批美学大家,他们同时也是美学思想重要的倡导者及美育理论的建构者。
“美育”是审美教育的简称,由德国诗人席勒在《审美教育书简》中所创。“美育”一词,由1901年蔡元培在其《哲学总论》中首次使用,此后一直沿用至今。
杭州师范大学校长杜卫将美育概括为三个层面的意义。首先,美育的基本意义是感性教育,即保护和提升与理性相协调的丰厚的感性,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体现了美育概念的现代性;其次,美育是培养整体人格的教育,感性发展有利于整体人格的健康成长;再次,美育是创造性教育,激发生命活力,培养独创性和创造性直觉。这三层意义是内在相互关联的。
美育作为感性教育,着眼于促进个体的审美发展,激发生命活力,提升情感境界,培养创造力,最终与其他教育一起服务于人的全面发展目标。在杜卫看来,美育作为创造性教育,与当今时代特征相吻合。我们身处一个创新的时代,创新的关键在人才,美育促进感性发展,培养与理性协调和谐的丰富的感性,促进人格的协调平衡,使个体生命充满活力,具有持久创造性。
反思当下,我们的教育要将美育充分重视起来,而不再是德育、智育、体育的附庸。杜卫提出,要将美育落实到具体的实践当中。除了重视美育,还要强调制度设计,这正是我们当前教育所缺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