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这“三感”是从人的角度出发,衡量社会发展文明水平的重要指标。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人民的“获得感”已经大幅度提升,但是,还是有一些人,在经济收入增加了、物质生活水平上升了之后幸福感并没有如期而至。显然,从“获得感”到“幸福感”之间还有一段距离,要跨越这“最后1公里”距离,还需要一个重要的主体方面的条件——体验幸福的素质。一个人要想有幸福感,他不仅仅需要拥有获得幸福生活条件的素质,还要拥有体验幸福生活感受的素质。体验幸福也是需要素质的!让人拥有体验幸福感受的这个素质叫“感性素质”。
感性素质的培养是家庭、社会、学校教育顶层设计层面的大问题。其中的道理在于,人有两大思维领域,一个是理性,另一个是感性。理性思维的代表领域是科学,感性思维的代表领域是艺术;理性思维赋予人认识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感性思维赋予人感受世界、判断美丑、体验美好的能力。人类大脑的两半球也大致是按照这两大思维领域分工的。由这个心理科学、脑科学的常识出发,可以清楚地看到推进人类文明进程的两股力量:科学征服世界,艺术美化世界;理性素质让人有征服世界的力量,感性素质则让生活富有诗意;没有科学,人类是软弱无力的,没有艺术,人类的生活是枯燥乏味的,人类征服世界的力量是可怕的。在人类文明的进程中,科学与艺术犹如车之两轮、鸟之双翼,不可偏废。科学教育与审美教育则是从人群素质层面保障这两大文明方向的基础教育。从社会平衡发展、人的全面发展高度去看,以艺术教育为核心抓手的美育,承担着支撑人类文明进程一个侧翼的功能,承担着让人拥有体验幸福能力的任务,承担着让生活富有诗意、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使命。
我把“素质”定义为“素质是实现目标的主体条件”。这个主体条件具体包括:动机——想获得这个目标;能力——能获得这个目标;态度——有与目标相关的价值观取向;习惯——有获得这个目标所需要的心理与行为的自动化模式;知识——有获得这个目标所需要的知识;经验——有关于这个目标以及获得这个目标所需的切身的直接经验。与感性思维相关,以获得良好感性体验为目标的素质,就是“感性素质”。美育的核心任务就是培养人的感性素质,并在美育的过程中兼及承担培养人的道德情操等综合素质的任务。